Friday, February 11, 2011

我的看法——《“词类活用”的商榷》



“词类活用”的商榷

今日在《星洲日报》读到杨欣儒为“舞狮”一词继续与人打笔战的最后一篇文章,文章提到“没有所谓的词类活用 ”这件事时,令我大吃一惊,不敢相信此言出自杨君之笔。
大家都知道语文是活的,而“词类活用”是语言发展的长河里不可或缺的一环。世界上凡具有悠久历史的语言,落在善于语言表达的人手中时,“词类活用”是创新与增强语言效果的必备条件,尤其是在韵文创作里,“词类活用”是诸多好诗的特色之一,否则就没有王安石传颂千古的“春风又绿江南岸”,而余光中也不会独创“夜很希腊”把夜色加以特别调味效果特异的诗句。
汉语里有不少词语是属于双性的,即有时可作动词用,有时可作名词或其它词性用等等。如很简单的一个词语“要求”,动词名词皆是它的身分。例如我在一本语法教科书里读到这样一个句子“慧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美琪的要求”,”编者注明“要求”在句中是属于“动词”,这是错误的。“要求”可当动词或名词用,在此句中“要求”的意思是“愿望或条件”,是属于百分百的名词。这是编者疏忽,误导了读者。又例如“舞蹈”一词,也是属于“双性词”,“我一边唱歌,一边舞蹈”,“舞蹈”在此无疑是动词;而“晚会中的舞蹈真是精彩绝伦”里的“舞蹈”明显是名词了。我认为“舞狮”也应该是“双性词”,用法与“舞蹈”一样。
无论如何,“舞狮”的名词性可从英译 lion dance 巫译 tarian singa 得到印证(记得本地媒体从没用过“狮子舞”一词)。大家必须紧记的是,语言是有生命力的,要语言生存及壮大乃至缤纷色彩,“词类活用”是其中一个必趋的途径。
我常说尽信书不如无书。词典或专家所言只可作参考,不是万能,不可捧为圣经,东西是活的就应该从活的方面来看,固守某种道理或看法,最后就是固步自封,不求上进。以这种态度来做学问,不独没创见,更是误导。多读韵文,尤其现代诗,你会对语文多变的生命力必具一番新的看法。
(写于 11-2-2011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